新竹縣東寧儲蓄互助社 入社規定

 

依本社章程第八條訂定本入社規定,凡欲申請加入本社社員者,均應依本規定辦理

 

一、        設籍或居住於竹東鎮之居民及有共同關係者。年齡滿65歲以下者均可加入。

二、        由本社社員一人介紹,填寫入社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
  
影本一份。

三、        經理事會初審通過後,繳交入社費100元,成為本社社員,在儲蓄部
  
開始儲蓄。

四、        社員在儲蓄部應連續存款三個月,儲蓄次數不得少於三次,儲蓄金額
  
成人三個月應存滿3,000元,未成年者三個月應存滿2,000元。      

五、        社員須參加本社所舉辦之新社員教育座談會一次以上,由教育委員講解有關儲蓄互助社之一切規章及內容。

六、        社員在儲蓄部成績優良者經教育委員認可,提理事會審通過,始成為本社正式社員。

七、        經由他社轉入本社之社員,應先在原社清理債務,原社出具證明連同社員資料及股金直接寄送本社辦理,並經理事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