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民雄同心會 歡迎光臨民雄同心會 敬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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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雄同心會聯合民光儲蓄互助社舉辦捐血99年5月8日星期六民雄國小門口

     同心會最新消息!! 按下看照片 同心會小琉球照片民雄同心會年度活動.家屬聯誼酒會.三月舉辦捐血.五月爬上踏青活動.六月選舉副會長.七月新舊交接.八月十日慶祝中秋節晚餐會.十一月乘遊覽車一日遊。

本會員陳秋生於99225日娶媳婦喜宴設福權村新港路旁自宅中午12:00請會員準時入座。

本會於99.2.27.下午5.:30會員與家屬新春聯誼晚會地點金桔農莊.有演講.有獎猜謎.卡拉OK歡唱.阿順師主 廚。

儲蓄互助社連聯合舉辦捐血救人活動於99.5.8.早上9:00至下午5:00在民雄國小大門口。

本會於20091227南台灣旅遊一天高雄縣.座客輪遊高雄港.旗津風景區.壽山公園.動物園.當晚頭橋聚餐.請報名參加。            

本會旅遊活動.地點:小琉球1.會員免費.家屬.朋友每一人1.200.時間:2009.6.27(星期六)當晚聯誼會餐。

.五月二十七日聯誼會餐地點:頭橋松柏餐廳.同時要選副會長.時間:下午6:31.請會員準時參加。

會友黃崧森當選98年副會長99年當會長。

 

       本會於99年5月8日舉辦捐血救人活動地點民雄國小大門口捐血有紀念品.模摸彩獎品很豐富。      民雄同心會簡介!! 會長:邱慶成  副會長:黃崧森 按下看照片民雄同心會春節聯誼會 相册视频   

  

             民雄同心會幹部

會    長

   邱慶成

副 會 長

 

黃崧森

總 幹 事

賴金山

 司     儀 

李漢堂

 活 動 組 長 

郭銘淇   

 

 

    

第一組 組長

   蔡錫安

組員

賴金山

薛松雄

蔡清霖

蔡錫安

賴海雲

張耀宗

黃仲豪

七人

 

第二組 組長

   郭銘富

組員

郭銘富

林宜龍

涂耀南

黃明顯

吳宗標

何源樹

邱慶成

七人

 

第三組 組長

 洪正發 

組員

陳正溪

洪正發

陳秋生

林聰錫

李春霖

劉春吉

林山景

七人

 

第四組 組長

   許明煌

組員

郭銘淇

何榮達

許明煌

何正榮

劉東益

張金富

李漢堂

七人

第五組 組長

黃裕雄

組員

周萬生

黃崧森

徐榮嘉

鄭永順

何永發

黃裕雄

賴慶明 

七人

 

 

         民雄同心會98年度會員名單  會員人數:35人

1. 賴金山 (糕餅)

13.林山景  (營造業)

25.何正榮  (代書)        

2. 蔡錫安 (金桔農莊)

14.林宜龍  (空調冷凍)

26.黃明顯  (西點麵包)

3. 洪正發 (化學桶)

15.蔡清霖  (化學油料)

27.吳宗標  (魯味)

4.周萬生 (色料廠)

16.何源樹  (汽車修配廠)

28.劉春吉  (農業)

5. 張金富 (錄影帶)

17.陳秋生  (社區理事長)

29.張耀宗  (.鐵業)

6. 郭銘淇 (建築)

18.徐榮嘉  (警員)

30.何永發  (蛋商)

7. 郭銘富 (善化酒廠)

19.許明煌  (悅氏水)

31.劉東益  (沙模.)

8. 薛松雄 (書局)

20.涂耀南  (學校職員)

32.李漢堂  (母語會長)

9. 賴海雲 (農業)

21.邱慶成  (德芳西藥)

33.黃裕雄  (油漆)

10.陳正溪 (學生住宿)

22.李春霖  (服務業)

34.賴慶明  (教官)

11.黃崧森 (家電)

23.林聰錫  (鐘錶)

35 黃仲豪  (工)

12.何榮達 (鴨苗)

24.鄭永順  (廚師  

36.

嘉義縣民雄同心會規章  2009.7.19由大會通過實施 會長/邱慶成

第一章:本會定名為「民雄同心會」以下簡稱為本會。

第二章:本會以嘉義縣民雄為組織區域,會址:當屆會長府第宅址。

第三章:本會宗旨: 1.有關會員聯誼事項。2.有關會員文康及福利事項。                                     3.促進友誼.並增長會員們有關人文資訊科技等智慧。

第四章:年滿二十歲以上者,可申請入會, 由全體會員審查通過後,並繳交入會費2.000元後成為本會正式「會員」.而後每年需繳交常年會費1.200元。

第五章:會員有遵守本會規章及決議事項並繳納會費 ,出席本會各項活動之義務。

第六章:會員若未履行會員義務者,即喪失會員資格。

第七章:會員有違反規章或不遵守大會決議者,得經本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如因本會遇受損害時,應負責賠償之責任。

   第八章:會員得以書面述明理由向本會申請退會, 會員連續三個月無參加聯誼會餐者,即 喪失會員權益,但已繳各項會費一概不退還。

第九章:本會執行幹部,有會長,副會長,幹事,司儀,活動組長等,任期一年。

   第十章:本會每一年選舉新副會長,而新副會長,即準備接任下屆新年度會長職務,其他幹部由新會長聘請。

   第十一章:本會副會長選舉辦法,候選人由未曾擔任過會長的會員職務 ,的會員為當然候選人,每位會員得無記名圈選三人.(1~3),由得最高票者當選,「為本會新任副會長」。

第十二章:本會會長,副會長,及各幹部皆無給職,服務本會一年。

第十三章: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由會長召集,應於十日前通知。

   第十四章: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過半數之出席,決議事項需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第十五章:會員直系一等親屬,有喜慶事項,除當事人外,會員們每人需繳交壹仟元至本會,匯集總額九成湊成雙數,以本會全體會員名義致贈賀禮金。而餘額存入本會為基金,主家宜以適當之答謝禮()回應會員們熱誠之祝福。

第十六章:會員直系一等親屬,若有喪事,除當事人外,本會會員每人繳交柒佰元,,全數致贈喪家為奠儀金,而全體會員需至喪家慰勉之。

    第十七章:每屆上任會長第一個月,聯誼會餐暨召開會員大會,同時上屆會長或幹事應提出任內財務收支結算報告,如要修改規章,需經會員大會通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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