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東寧儲蓄互助社  入社規定

依本社章程第八條訂定本入社規定,凡欲申請加入本社社員者,均應依本規定辦理 。

.設籍或居住於竹東鎮之居民及有共同關係者。年齡65歲以下者均可加入。

.由本社社員一人介紹,填寫入社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經理事會初審通過後,繳交入社費100元,成為本社準社員,在儲蓄部

   開始儲蓄。

.準社員在儲蓄部應連續存款三個月,儲蓄次數不得少於三次,儲蓄金額

   成人三個月應存滿3000元,未成年者三個月應存滿2000元。

.準社員須參加本社所舉辨之新社員教育座談會一吹以上,由教育委員講解有

   關儲蓄互助社之一切規章及內容。

.準社員在儲蓄部成績優良者經教育委員認可,提理事會複審通過,始成為本

   社正式社員。

.經由他社轉入本社之社員,應先在原社清理債務,由原社出具證明連同社員

   資料及股金直接寄送本社辦理,並經理事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