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人 專職王菊蘭
我們常說:「欠債還錢,乃是天經地義的事」或「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問題是,有許多債務人(社員)在借款後,就此行蹤不明或前幾期還款的還不錯,但爾後開始還少一點或有不還款的情況,在還款不正常的情況下,本金逾期數越高利息金額也變多,最後索性就用駝鳥心態置之不理。
明智借款按時還款,是互助社朗朗上口的詞句,在金融風暴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社員少了在互助社早起成立的『信用』的勇氣,一句承諾只要當事人還在地球表面上而健在時,終有一天會連本帶息全部還清。可是這樣的時代已成為歷史名詞變為過去式,現在講求的是按期還款,有了電腦數字會講話不得輕忽,協會的督導及區會輔導員眼睛會發亮,會列入理事會討論的重要議題。
我想身為一位互助社的社員,不要把社員儲蓄的股金應要幫助需要的人,最後變成專職小姐討債的工具,對社員查財產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查封社員財產及拍賣抵押物,造成社與社員之間不良互動,也讓幹部好朋友及愛護您們的專職好心慌。
誠摯的向社員老闆們苦口婆心的引述第一段的名言:「欠債還錢,乃是天經地義的事」或「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這樣互助社才能永續經營服務社員時間長長久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