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年八月在巴拿馬市經世界儲蓄互助社議事會(World Council of Credit Unions,Inc.)代表大會決議,儲蓄互助社的經營原則是依據合作原理及平等、公正與自助互助的中心思想為基礎,承認以各種方式推行於世界各地的儲蓄互助社原理,其原則的核心就是人性發展及人類兄弟愛的觀念,並共同致力於謀求個人與社區更好的生活。

「儲蓄互助社經營原則」分三部分共九條,概述如下:

社員在社內的交易額(認股或貸款)不論多寡,均享受平等的投票權(一人一票)並參與儲蓄互助社的決策。選出的幹部皆為義務職,不得支領薪酬,但得支付正當的開支。

儲蓄互助社的入社是自願的,凡具有共同關係,願承擔共同責任及共享其服務者均可參加。

儲蓄互助社對種族、國籍、性別、宗教與政治等,概不得歧視。

儲蓄互助社的服務: 1.改善全體社員的經濟生活與社會福利。 2.盈餘得按社員交易額分配(包括股息或利息攤還)。 3. 提供貸款及其他服務。

社扣除經營開支後所得盈餘,除提撥法定公積金及支付規定之股息外,應歸還於全體社員及為社員使用,盈餘得按社員交易額分配(包括股息或利息攤還)。

儲蓄互助社的首要工作,乃是建立堅強的財務,包括適當的公積金與內部控制體制,以確保其得以繼續為社員提供服務。

集結合作組織的力量、貫徹合作原則,積極與各層級的合作組織謀求合作,俾對社員及社區提供良好的服務。

儲蓄互助社提供服務給需要及能利用的人,每一個人不論是社員或是潛在社員均為關懷的對象。將社會正義推展至每一位社員及其工作與居住的社區,並同時致力於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儲蓄互助社積極推動社員、幹部、職員及一般民眾教育,鼓勵恆心儲蓄、積極理財及增進生活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