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互助社最早起源於公元一八四九年德國南部,雷發巽先生(Friedrich Wilhelm Raiffeisen,1818-1888) 依據自助互助原則,成功地組成了第一個儲蓄互助社。
  加拿大在十九世紀後半葉時社會經濟衰頹,農民、漁民、礦工生活困苦,大批移民美國,原因在於農、工、漁民皆為高利貸所剝削。此問題引起當時國會採訪記者阿爾峰斯.戴嘉丁先生(Alphonse Desjardins,1854-1920)的注意,他研究歐洲合作事業,並得國會議員與政府官員支持,於一九○○年在魁北克省組織第一個儲蓄互助社。
  美國波士頓富商愛德華.菲林(Edward A.Filene)為猶裔猶太教徒,他關心在美國為高利貸所剝削的工人,在獲悉加拿大戴嘉丁提倡儲蓄互助社後即與之聯絡,並請他去美國協助推廣,美國第一個儲蓄互助社成立於一九○九年。後來菲林捐款成立儲蓄互助社推廣局,並聘請白金倫(Roy F.Bergengren)律師擔任局長大力推展。菲林與白金倫促成-儲蓄互助社運動在短短幾十年內傳遍全球。
  儲蓄互助社運動於一九三八年傳抵亞洲,首在菲律賓推動。二次大戰後,漸推廣到其他亞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