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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網頁連結:
1.計畫之辦理目的?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勞工,透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政府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及防疫津貼,降低薪資減損對其生活造成之影響。
民間團體亦可申請「安心即時上工計畫」或「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協助政府推動防疫工作、與設立宗旨或任務相關之社會公益或社區關懷工作,以維持勞工勞動意願,穩定經濟生活。
2.計畫如何執行?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勞工的申請登記。
(1) 由各地方政府與中央機關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能促進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機會。
(2) 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或依財團法人法設立之財團法人,或依法設立之合作社、儲蓄互助社、農會、漁會或工會等之民間團體,可將人力需求,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教育局、社會局、教育部、農委會、交通部…等)一起提出申請,亦可逕洽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地各分署提出申請。
各地方政府、中央機關與民間團體之工作機會經審查核定後,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符合資格之勞工至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收到推介名單後通知勞工是否錄用及上工時間。
由用人單位代發工作津貼及防疫津貼,經費由本部補貼。
3.政府部門及民間團體,如何申請執行計畫?
地方政府與中央機關可依其用人需求,逕向所在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能促進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機會。
符合資格之民間團體,申請參加上工計畫擔任用人單位的方式有二:
(1) 民間團體可將人力需求,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教育局、社會局、教育部、農委會、交通部…等)一起提出申請「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勞工上工最長以960小時為限。
(2) 民間團體亦可逕洽本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每一民間團體限申請一次,且補助期間最長3個月。各分署諮詢及受理申請窗口如下: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1536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1211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2114、2124、2130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1150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2316
4.本計畫實施期間
自109年4月13日起至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目前至111年6月30日)。
(即政府機關(構)提出工作機會之申請、進用人員之申請登記及上工期間,皆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

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網頁連結:
一、計畫目的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協助勞工參與民間團體提供符合公共利益、增進社會福祉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及防疫津貼,以維持勞動意願,穩定經濟生活。
二、申請資格
(一)年滿十五歲國民。
(二)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三) 前款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包括因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致婚姻關係消滅後,依法准予繼續居留者。
三、補助內容
每人每小時比照本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月最高核給八十小時。跨月上工者,首末月合計不得超過八十小時。另視工作內容,加發每小時25元,每月最高2000元防疫工作津貼。
四、申請方式
(一)用人單位
檢附輔導民間團體用人機會申請表(附件5)並備文向本分署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
(二)進用人員
由各地方政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民眾申請登記,推介符合資格民眾至民間團體從事計時工作。
五、登記方式
(一)線上登記網址:(需先註冊台灣就業通會員帳號)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jobwanted/member/PJBTWN_apply.aspx
(二)郵寄、電子郵件、傳真寄送申請登記表、求職登記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辦理登記。
(三)電話預約本人攜帶身份證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登記。
六、洽詢窗口
七、申請民眾請見網頁連結附件2-4;申請單位請見網頁連結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