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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本次繪畫比賽參賽件數未達500件,經主管決議直接進行第二階段評審,請參賽者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寄送參賽作品進行第二階段評審;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得獎名單於114年11月底前公布於本會官網並函知所屬學校或儲蓄互助社。
3.頒贈之獎狀及獎金將委請得獎者就讀學校或儲蓄互助社轉頒並特函通知相關授獎事宜。
4.請將作品資料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後郵寄(可以到郵局購買4號長柱型便利箱),本會地址:404530台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33號 行政組收。